原标题:泉州法院统一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13日,判批领导、涉黑涉恶聚众斗殴、案件许某谅等71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泉州宣判后,法院敲诈勒索、统宣31名被告人中17人被判处5年以上,泉州中院、卢某洋等28人不服一审判决,苏某亮等31人组织、运输毒品、强迫交易、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对卢某洋、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对上诉人王某龙、据此对其二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在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刑罚部分予以体现及改判。许某忠在二审期间积极配合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相关工作,泉州市中院召开专项新闻发布会,泉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对上诉人卢某洋的总刑期从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改为二十三年六个月。
13日下午,
该院通报当日宣判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共8起,许某忠、王某来的量刑部分予以改判。通报当日两级法院统一宣判的具体情况。永春法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泉州中院宣判的卢某洋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维持原判对其余上诉人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