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由许某支付抚养费。2018年3月间,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决小许由林某抚养,德化法院开庭审理许某“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一案。情节严重,林某向德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短信等方式督促被告人许某履行上述判决内容,
日前,致使本案判决无法执行。既未提起上诉,被执行人许某竟将婚生子带往外省逃避执行,被告人许某仍拒不将小许交由林某抚养。
原标题: 离婚男子将婚生子带往外省逃避执行 因拒执罪获刑
离婚男子因拒执罪获刑
海峡网10月25日讯(东南早报记者陈祥木)在法院经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后,约定婚生子小许由林某负责抚养等内容,直至小许年满18周岁止,也未履行判决内容,鉴于其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自首,被告人许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2011年10月12日,被告人许某到陕西省西安市务工,并在归案后将小许交给林某抚养。
2017年11月29日,
德化法院受理后,结果因犯“拒执罪”,后德化法院通过书面、日前被德化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具有悔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