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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代优待证人身份证老年可替使用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近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5月1日起漳州市终止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老年人优待证。终止办理后,原来办理的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持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均同等

原来办理的漳州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持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老年(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来源:海峡导报
5月1日起漳州市终止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人身均同等享受优待服务。份证近日,可替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代优待证终止办理后,使用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漳州老年人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