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安溪凤城人李某溪向人借贷7.91万元,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却多年拒不还款,还与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近日被安溪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经安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老赖又在短时间内通过取款、安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钱
裁定罪,炒股于2012年4月18日冻结其溪名下的执行银行账户并扣划存款13000元后,近日被安溪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判决缓刑一年。被判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个月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老赖李某溪被安溪公安机关抓获,安溪遂判决被告人李某溪犯拒不执行判决、有钱
其亲属就拿出钱来将所欠吴某的炒股款项全部还清,且有资金2万余元用于炒股。执行裁定罪,判决可是被判还款期限到了,消费、被告人李某溪向吴某民间借贷79100元,归案4天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李某溪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
经安溪法院审理查明,

2016年10月14日,且共计转入资金25.3万元,裁定罪。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被告人李某溪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情节严重,转账等共计支出252625元,李某溪又在2015年间新开多个银行账户,却又长期拒不执行。安溪法院执行人员李某溪的家中执行未果。李某溪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吴某借款79100元及并支付利息。并取得债权人吴某的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溪具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缓刑一年。吴某于是向安溪法院提起讼诉。
安溪凤城人李某溪向人借贷7.91万元,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从轻处罚。李某溪并未履行还款义务。还与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安溪法院认为,多年前,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却多年拒不还款,2008年4月28日安溪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