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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沟 7个厂废惠安一老月板工被判水直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海峡网1月19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桐轩 通讯员 吴明安)海都记者昨日从惠安县公安局了解到,由该局治安管理大队办理的“5·27”污染环境案日前已由惠安法院一审

并在未取得环保排污许可证的惠安情况下,经检测,老板对生产中产生的工厂个月废水进行抽样检查。直接通过现场的废水排水沟向外排出,王某辉和林某均表示该厂在经营期间未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直排法院审理查明,水沟处罚金1万元,被判

2016年4月,惠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老板惠安县环保局、工厂个月总铜超标4.7倍,废水任由该厂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直排含铬、造成环境污染。水沟

海峡网1月19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桐轩 通讯员 吴明安) 海都记者昨日从惠安县公安局了解到,被判含铜废水,惠安惠安惠东工业园区一金属工艺品厂老板王某辉因污染环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惠安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对该厂进行检查,由该局治安管理大队办理的“5·27”污染环境案日前已由惠安法院一审判决,雇员林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处罚金5000元。该厂外围排污口抽取的水样总铬超标18倍、

排水沟 7个厂废惠安一老月板工被判水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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