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孩性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侵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女孩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阳山已依育不予刑事处罚,通报目前,法送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至专信息,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门学事实供认不讳。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校训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诫教
经查,岁男13岁)抓获。孩性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侵岁当日20时48分许,女孩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经审查,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