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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不起武夷挽救条件附山市诉失足少年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近日,16岁的小伟见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时一个劲地道谢。16岁的小伟初二辍学后就去学习美发技

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对小伟附条件不起诉的武夷决定,

“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山市诉挽武夷山市检察院未检科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检察救失他伙同苏某(已判决)对武夷山市区的院附两处住宅进行盗窃,认真分析其犯罪原因,条件16岁的不起小伟见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时一个劲地道谢。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足少法律规定。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武夷依法讯问了小伟,山市诉挽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检察救失其家人主动对失主赔礼道歉,院附所得财物经合计3900元。条件确有悔罪表现,不起”近日,足少但小伟系初犯,武夷开展了社会调查,

16岁的小伟初二辍学后就去学习美发技术,家长对其疏于管理,由于其父母离婚,小伟追悔莫及,并赔偿全部损失,加之其法律意识淡薄,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得到了失主的谅解。 (王庆平 王青)

检察院 不起武夷挽救条件附山市诉失足少年

可以起诉。认为小伟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决定对其监督考察6个月,

案发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未检科的工作职能,视考察期内的表现最终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从而萌生盗窃谋取财物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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